答:公有深水井是指使用國家或集體資金建設的深層取水井。
(一)對水務部門使用國家資金投建的深水井,無論原來由誰管理、使用、經營,一律無償收歸區水務局。由區水務局予以封存備作應急,其可繼續使用的管網,由鎮街水管站負責運行、管護。
(二)對村(社區)使用集體資金建設、由村委會(居委會)或個人管理運營的深水井一律停止使用,予以永久填埋。確需作為應急水源的,由鎮街無償收歸村集體,由水務部門封停。區水務局、鎮街協同搞好監督,未經區水務局批準,不得擅自啟用。其所涉及的供水區域,交由鎮街水管站負責供水、管理、運營。
對個人投資建設、經營管理的深水井,一般由鎮街、區水務局協同予以關停填埋。確需留作應急水源的,收歸區水務局,每眼井給予7萬元以下補償,可不填埋,但必須關停封存,未經區水務局批準,不得擅自啟用。對其有利用價值且確需使用的管網,予以適當補償后收歸區水務局。因情況特殊、現實工作需要,仍需暫由原運營管理者繼續管理的,由區級供水公司或鎮街水管站與其簽訂協議,約定移交過渡時限、供水價格、交費方式、管理維護責任等。